2026-09-07
根据《天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及学校 2026 年推免工作相关部署要求,我院严格按照推免工作流程开展资格审查、综合测评等工作,经马克思主义学院推免资格遴选委员会审议,确定我院 2023 级本科生推免资格名单。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推免资格相关名单,请前往 33 教马克思主义学院 301 办公室现场查阅。
二、公示时间
2026 年 9 月 7 日—2026 年 9 月 14 日
三、异议受理
公示期间,广大师生如对公示对象相关情况存在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向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反映。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必要佐证材料。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受理地点:33 教马克思主义学院 301 办公室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学院将按学校规定上报推免相关材料。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6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