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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2021级按大类招生学生专业分流结果公示

2022-05-11

      为全面落实《天津大学一流本科教育2030行动计划》有关要求,坚持立德树人、通专融合、贯通培养,贯彻以学生发展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我校2021级金融学、工商管理、财务管理、建筑学、城乡规划、教育学、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汉语言文学、英语专业实行大类招生。根据《天津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及转专业实施办法》(天大校教〔2018〕19号)文件精神和《关于做好2021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上述大类招生专业制定了相关分流方案并根据《人文科学试验班2021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实施细则》、《社会科学试验班2021级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实施细则》对大类招生的学生进行专业分流。现将分流结果予以公示(公示结果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三个工作日,即2022年5月11日至5月1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人文社科大类分流工作组反映。

      联系电话:022-27405348  邮箱:156196@tju.edu.cn

 

      附件:人文社科大类分流统计

 

  

 文津书院2021级本科生工作小组    

2022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