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9-04
为使接收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进行,根据《天津大学2018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的相关规定和教育学院实际情况,我学院接收2018年推免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申请人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申请人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规定的体检标准;
3、申请人必须是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或综合成绩名列本专业前茅;
4、申请人须被推荐高校列入推免生名单;
5、申请人在本科阶段公开发表过学术论文,或取得科研成果,或在国内外重大竞赛中获奖,可优先考虑;
6、申请人在本科学习期间未受过任何处罚或处分。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推荐免试生。
二、资助与奖励政策
1.凡关系调入天津大学并被录取为全日制非定向的推荐免试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在每年6000元基本助学金基础上,额外获得助研经费至少2400元。表现优秀者可获得数额不等的学业奖学金,就读期间还有机会获得20000元的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2.对来自教育部批准的设有研究生院院校、“985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含天津大学本校学生),在推荐学校综合成绩排名前1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2000元;对来自“211工程”院校的推免生,在推荐学校综合成绩排名前5%者,入学后一次性奖励1000元。注:上述综合成绩排名依照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
3.对于来自外省市院校的推免生,入学后一次性给予500元差旅补助。
三、接收推免生专业:
四、申请流程:
【申请阶段:2017年9月28日教育部“推免申请系统”开通之前】
1、 有意到我校参加推免复试的外校考生须通过我校推免申请系统
(网址:http://202.113.5.137 /tuimian/)填报志愿。注:推免名额有限,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即止。
2、学院在系统中对已提交的申请者进行审核,由各学科负责老师分专业进行筛选,择优选拔,确定可参加复试的申请人。当系统状态显示“已初审通过”时,我们将随时电话通知复试安排,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
3、申请人复试时需携带的材料:
(1)《天津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填报完成后生成打印);
(2)本科学习成绩单一份,要求加盖所在学校教务处或院级单位公章(红章原件)。
材料整理及提交方式:所提供材料均采用A4纸大小(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申请材料均需在复试前递交所申请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或复试秘书,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另,考生在复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以备查验: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
2.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
3.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者,提供相关证明。
有望被列入推免生名单的本校生,登陆我校推免申请系统,
(网址:http://202.113.5.137 /tuimian/)填报志愿,打印《天津大学201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申请表》,并交申请学院研究生教务办公室备案。
【接收阶段:2017年9月28日——2017年10月25日】
1.申请人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期间(2017年9月28日-10月25日),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
2.我校分批次审核申请信息,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复试通知。
3.复试录取基本要求
复试考察学生德、智、体、能、勤等多方面的综合素质,着重考察学生科研创新潜力,对学科的认识、学科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考生知识背景等。
4.凡通过复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由学校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考生收到待录取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5.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需在我校研招网(http://yzb.tj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说明
1.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经发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录取资格。
2.复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体检工作统一放在转年新生开学报到期间进行。
注:以上政策及时间节点安排参照2018年教育部文件,若有变动以2018年教育部文件规定为准。
天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9月4日